温州网讯 27日上午,温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许多新政策值得期待:
盼头一: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政府从2005年起,在全省率先设立每年3000万元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为了进一步集中力量打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攻坚战,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到每年6000万元。
2008年,市政府拟将改造100所基础薄弱学校作为“办实事”项目。目前我市在校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小型农村学校”还有139所,在校生约1万人。各县(市、区)要加大经费保障,提高“小型农村学校”经费定额标准。
推进校际均衡发展。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千方百计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快薄弱学校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要实施名校战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努力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满足“上好学”的社会需求。
重视学前教育。各地要建立幼儿园等级管理和晋级奖励制度,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等级幼儿园建设。每个建制镇至少要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并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配备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人员。对乡镇民办中心幼儿园,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力争到2011年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90%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5%以上。
提升普高整体质量。力争到2011年,全市省级和市级重点高中分别达到45所和35所,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率达80%。市本级和鹿城、瓯海、龙湾三区的完全中学逐步实施高中与初中分离计划,稳步推进市区两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益。必须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今年争取建好温州滨海学校,投入使用。要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要按照至少15倍于普通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时足额划拨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档案和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应忠彭 整理)
盼头二:职业教育大有前途
拓展发展空间,启动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是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今年要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先行启动占地约1500亩左右的一期工程建设,同时再选择1—2个地块规划预留3500亩左右建设用地。要创建品牌职业学校,按照国家千所重点职校的要求,于年内启动建设办学规模为5000人以上的温州市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将其打造成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示范性学校。各县(市、区)要重点建设1-2所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启动创建30所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重点品牌职业学校。
深化校企合作办学。各地要将公司接纳职业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列入合格公司和等级公司评估标准,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和公司参与职业学校管理。校企联合创办的公司以及用于学生实习的工厂、车间和实训基地,其公司营业税、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后用于办学。公司用于学生实习的工厂及车间,其相应的生产经营项目经当地工商、税务和公司主管部门联合审核认可,可享受校办公司优惠政策。
积极发展社区教育。以温州广播电视大学为龙头,办好温州社区大学,指导建设各县(市、区)社区学院。今年要建设100所社区学校,进一步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建立和完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应忠彭 整理)
盼头叁:全力推进温州高等教育发展
大力支持温州医学院办学,努力办好温州大学,使两校整体办学实力达到省内同类学校先进水平。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支持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争创“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高标准建设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努力解决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发展空间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等职业教育。
到2011年,在温高校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分别达到8—10个和80个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本科生4万人以上,研究生2500人以上),成人高校在册生达到10万人以上,基本形成学科门类多样、特色鲜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与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加大服装、皮革、印刷、海洋生物等与温州地方经济紧密相关的示范专业和特色学科建设,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应忠彭 整理)
盼头四:促进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
据统计,2007年我市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达33万人,占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4。这是温州民营经济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温州教育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这些民办学校再由政府承办,当年政府财政至少需要追加预算内教育经费近10亿元。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从落实政策措施入手,充分发挥财政经费“四两拔千金”的作用,促进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成熟壮大。
奖励民办高校和民办职业学校办学,对自建校舍的民办高校和民办职业学校,实施奖励补助政策,每培养1名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补助1000元、800元,培养1名中职毕业生补助600元。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从2008年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依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当地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各级各类重点示范民办学校,以及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要实施“同等待遇”。各地要按照事业单位性质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并依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所需费用除由学校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学校缴纳比例标准分别承担外,当地政府应视自身财力、学校类别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在职称评审、升学就业、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公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同等权利。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等方面应享有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全日制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所得,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应忠彭 整理)
盼头五:给“择校热”降降温
深化招生和考评制度改革。针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出现的“择校热”等问题,要本着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一定比例时,应采用随机方式招收新生,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常态分班,不得分辖区学生班和非辖区学生班,也不得分城镇学生班和外来民工子女学生班,更不得按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分班。高中阶段招生,要深化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改革。
重点高中招生逐步实行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从2008年开始,在三年内将分配比例提高到50%以上,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努力缓解“择校热”。(应忠彭 整理)
盼头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要依法确保财政性教育投入。各地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叁个增长”(即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两个提高”(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特别是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两个指标,县(市、区)要制定逐年提高计划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是反映行政区域之间政府财政教育投入差异最敏感、最直接、最关键的经费指标。要以提高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水平为突破口,努力提高政府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水平,逐步缩小与全省乃至杭州、宁波等地市在教育经费结构和投资水平上的差距。(应忠彭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