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就2023年劳动节放假事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叁)放假,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4月23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上5月3日(星期叁)的课。
二、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在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教育,杜绝校园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障工作,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请全体师生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学习生活,假期做好自我安全防护,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叁)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0577-86985110(瓯江口校区);0577-88159110(府东路校区)。
党校办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