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门:
根据《对于开展第叁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8〕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参加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评。已经获得过“最美教师”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及名额(详见附件1)
(叁)评选步骤(详见附件1)
(四)推荐办法:
请各二级院系、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4月16日(周一)前将本院系、部门推荐人员的《第叁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于校内公示后, 将我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浙江省教育工会宣教部。
联系人:张老师88335825/885825。
附件1:对于组织开展第叁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8〕10号)
附件2:第叁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学院工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