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门、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中层干部放假安排:
(一)放假时间:2018年2月1日
(二)在温干部集中办公时间:
2018年2月1日至2月9日,每周一、叁、五上午8:30-11:30。2018年2月27日上午恢复集中办公。
二、有关事项
(一)干部离温需按《学院干部请假请示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二)要坚定不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防止“四风”反弹。严禁各类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对寒假值班期间缺岗怠岗、应急处置不力的人员要予以通报和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责问责。
(四)各分院(系)、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春节慰问和假期送温暖活动,同时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春节。
(五)各二级单位、园区负责人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性质,自行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党院办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