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2005年报刊、杂志征订工作已开始。请各系、部门按照学院对于报刊、杂志征订暂行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于10月31日之前,将欲征订的报刊、杂志名称报党院办。
附:学院报刊、杂志征订暂行规定(节略)
一、职能处室:当地报纸2份;
相关业务报纸2份;
相关业务杂志1~2份。
二、各系(部):
系办公室:当地报纸1份;
相关专业报纸2~5份;(系学生数在500人以上为高限)
相关专业杂志3~5份;(系学生数在500人以上为高限)
各教研室:当地报纸1份;专业报纸1份;相关专业杂志2份。
党院办
2004、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