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吸引优秀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到我省高等学校任教,鼓励年轻教师在教学科研岗位上通过独立承担课题脱颖而出,成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决定2005年度继续实施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在教学、科研岗位的青年教师,以项目形式自主申报。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二、资助名额和金额
2005年度全省高校共计划资助300名,资助金额分别为:人文社科类5000元/人,理工农医类10000元/人。已列入省级其他资助计划的不再申报。
各校对所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于6月底前将申报人相关材料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经研究,同意你校申报 名。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