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元旦放假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元旦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共3天,2008年1月2日正常上课。
2.上课安排:12月29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星期一(双周)的课。
3.升旗仪式:定于2008年1月2日早晨07:45在学院操场举行升旗仪式,请全院师生在07:40前入场完毕(各班操场所在位置由学生处负责安排)。
4.请各系(部)、部门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确保元旦期间学院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院 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