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根据国务院对于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的公告精神,经学院研究,将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5月19日下午所有上课(或实训)的师生(包括成教、中职)于14点25分集中所在教室或实训场所,由任课老师组织于14时28分起肃立默哀叁分钟。
2、5月19日下午全体教职工(上课除外)于14点20分前集中二楼多功能厅,由工会组织于14时28分起肃立默哀叁分钟。
3、5月19日下午没有上课的学生于14点20分前集中一号阶梯教室,由学生处组织于14时28分起肃立默哀叁分钟。
请各系(部)、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提前到达集中地点。
注:默哀期间不宜穿颜色鲜艳的服装
院 部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