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试院[ 2008] 54号文件,浙江省教育考试2009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课题申报的人员限于全省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老师、专家及相关人员。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数额
各单位申报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
叁、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应充分认识教育考试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提高申报质量。鼓励各教育考试机构依靠和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联合申报课题。
需要申报的老师根据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评审书》一式四份,在8月20日之前送至科技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申报表格.诲辞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