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对于近期个别出租车司机用假币调换乘客真币案件预警提示
2009年2月8日0时20分许,四川人何某乘坐出租车去瓯海,支付车费时,递给出租车司机一张面值一百元的人民币,出租车司机“仔细”看了该张百元人民币许久后,对受害者称该百元人民币可能为假钞,要求受害者换一张,何某就将出租车司机递回的百元人民币放回钱包,再从钱包内掏出另外一张百元人民币给司机,司机还是说假币,要求再换,当出租车司机第四次要求调换时,何某发现前叁张换回的百元人民币都为假钞,当即要求报警,出租车司机见其报警,即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赶下车。
据公安机关通报:近期,温州市区发生多起出租车司机用假币调换乘客真币案件,我院2008年也有个别学生出现同样被骗的现象。保卫部门提醒:广大师生在乘座出租车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乘座出租车时,要养成记住所乘座出租车的牌照号码与索取发票的习惯。
2、当发现出租车司机用假币调换自己的真币,或出租车司机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时,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急于与司机盲目对抗,或跟出租车司机说要报警。遇到危险,要保持镇定,灵活机动,巧妙报警求救。
3、夜间出行要尽量结伴而行,不要一人乘坐陌生车辆(黑车)、“摩的”或与陌生人搭(拼)车。
4、此类案件容易转变为抢劫案件,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切不可莽撞处事。
公安报警电话:110,短信报警号码:12110。
保 卫 处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